关于近期部分证券营业部违规限制客户转户等情况的通报
辖区各证券经营机构:
针对近期辖区部分证券营业部限制客户正常转户的情况,我局在今年监管工作会议上对此作出专门部署,并在3月5日发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辖区证券机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鲁证监机构字【2009】13号)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对客户提出的转户要求,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拒绝或拖延办理,不得强行挽留客户。同时要求各机构规范营销行为,严禁怂恿及假冒客户名义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但近期我局仍然不断收到客户关于转户的投诉,对此,我局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决定对齐鲁证券日照舒斯贝尔商业街证券营业部和湘财证券济南经十一路营业部提出批评,并要求上述的营业部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齐鲁证券日照舒斯贝尔商业街营业部设置障碍拖延办理转户手续
3月6日,齐鲁证券日照舒斯贝尔商业街证券营业部客户赵健向我局反映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非常繁琐。经我局核实,该营业部直到3月13日才为客户办理转户手续,共用了一周时间。我局已责成齐鲁证券追究有关经办人员的责任,并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二、湘财证券济南经十一路营业部员工冒用客户名义投诉
湘财证券济南经十一路证券营业部员工贾某3月9日陪同客户前往其开户营业部办理转户手续,因该营业部对该客户进行挽留未立即办理转户手续,贾某当场拨打了我局信访电话,被我局接访人员察觉。
发现上述问题后,我局立即约见湘财证券济南经十一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要求对贾某冒用客户名义进行投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营业部于3月17日向我局报送了书面报告,已对该员工进行了除名处理。
三、监管要求
各机构应深刻吸取教训,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柜台业务流程。营业部负责人应加强自身的法纪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业务。
2、各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营销人员和柜台业务经办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切实保障正常客户的自由转户权利,同时规范营销行为,坚决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今后,如仍有营业部限制客户转户以及怂恿、冒充客户投诉的情况,我局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追究营业部负责人的责任。
山东证监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