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3年第1号)
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原《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条款》(以下简称原《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规定》《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中证协发〔2023〕20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并上市“欧普泰”等项目网下询价和配售过程中,存在原《特别条款》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详见附件)。列入限制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配售对象限制名单(2023年第1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