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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12.4”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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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7-11-30

辖区各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全国普法办《二〇〇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适应市场发展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现就山东辖区2007年“12.4”普法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今年“12.4”普法宣传活动的主题是“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向投资者介绍、宣传有关与投资者权益密切相关及追究证券、期货违法责任的法律制度。各单位可以采取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主动送法、张贴横幅、印发传单等多样方式,组织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借助当地的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将法制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注重开展单位内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组织,深入开展单位内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张贴主题宣传挂图。我局已为辖区各单位订购了题为“法制是投资者的保护神”的主题宣传挂图,以便于对广大投资者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请各单位在各自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挂图将委托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和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分发(由于出版社印发原因,挂图到达时间可能延迟)。

    四、12月4日,我局将会同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和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有关人员对辖区内部分单位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抽查,并与部分单位就法制宣传工作进行座谈。

    辖区内普法宣传工作由我局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具体工作由山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和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指导协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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