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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私募基金风险警示词条的通知

  •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 浏览量:9
  • 发布时间: 2016-06-03

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做好“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山东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拟定了私募基金风险警示词条若干,请各单位参考以下词条,通过营业现场电子屏、宣传横幅或短信、网络平台、交易软件等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警示教育,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私募基金风险警示词条

1、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投资。

2、私募基金起点高,投资应该量力行。

3、理性看待私募,稳健价值投资。

4、牢记“买者自负”原则,理性管理个人财富。

5、保障基本生活,切勿冒险投资。

6、抵制暴利诱惑,防范非法私募风险。

7、高额回报不可信,投资常理不可违。

8、自觉远离非法投资,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9、先求知,再投资,少损失。

10、坚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投资,防止上当受骗。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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