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优秀证券营业部评选办法(草案)
第一条 为了科学、公正和有序的进行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优秀证券营业部的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活动的宗旨是:积极倡导合法、守规和稳健经营的理念,不断提高证券经营机构的服务水平,职业操守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山东省内证券经营机构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三条 评选对象:凡符合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优秀证券营业部评选条件的营业部均可参加此次评选。
第四条 评选委员会组成: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有关监管人员、各理事单位及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由协会具体组织本次评选活动。
第五条 评优名额:本年度评选20家优秀证券营业部。
第六条 优秀证券营业部评选条件
(一) 参选证券营业部必须为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且开业时间达到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 能够以维护投资者权益为出发点,诚信服务于投资者,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营造“诚信、守法、敬业、自律”的行业服务氛围,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 加强自律管理,以诚信守法为原则,严格履行对投资者的各项服务承诺,认真恪守合理的佣金收取标准,提高市场透明度,交易佣金公开化,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 严格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客户资金管理、交易、登记、结算、清算等方面的规定和业务规则,规范业务操作,切实保障投资者资产的安全。
(五) 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在为投资者服务中,能够热情诚恳,文明礼貌,自觉维护本行业及单位的声誉,树立“客户至上”的职业道德风尚。
(六) 员工素质高,业务熟练,操作规范,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员工占80%以上。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以及按规定应该参加后续职业培训的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七) 能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注重保护投资者权益,坚持开展投资者教育,帮助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不传播小道消息和虚假信息。
(八)能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履行《自律公约》的各项条款,落实《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及时准确的向主管机关和协会提交所需材料,积极为山东省证券业的诚信自律发展做出贡献。
(九)内部控制制度齐全、内控机制健全,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已建立科学的授权批准和岗位分离制度、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已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
(十)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人员配备齐全,财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十一) 认真执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在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硬件设施、软件环境、数据管理、技术事故的防范与处理等方面均达到或超过《规范》要求。
(十二)近两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被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警告或处罚的记录,未发生股票盗卖、保证金盗取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基本无交易纠纷和股民、同业投诉。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 各证券营业部参照评选条件自检,符合条件的营业部填列《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优秀证券营业部评选活动参评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及评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报协会。
(二) 协会经初步审核后,将符合评选条件的证券营业部作为本年度优秀营业部候选单位。
(三) 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各理事单位、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对优秀营业部候选单位进行评选。
(四) 协会将评选结果向全体会员单位进行公示,有异议的,将从候选营业部中依次替换。
第八条 评选办法
(一) 评选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其中营业部经营业绩占40%,理事单位评价占20%,证监会山东证监局评价占20%,协会评价占20%。
(二) 营业部经营业绩计分方法:协会根据营业部上报的经营数据,并进行初步抽查核实,按深沪成交总额、人均交易量、净利润、人均创利、净资产收益率5项指标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列,其中每一项指标排名第一的得100分,排名第二的得99分,以此类推,5项排名得分的合计数为营业部经营业绩的分值,协会按分值的高低取前30名作为优秀营业部候选单位。
(三) 理事单位评价计分方法:理事单位分别给优秀营业部候选单位评分,评分标准为:信誉情况10分,同业竞争10分,服务质量10分,业务创新10分。
(四) 证监会山东证监局评价计分方法:1、合规经营、客户投诉情况占10分;2、配合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报送相关材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占10分(每延误上报一次扣1分,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3、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及交易所制定的各项业务规则,经核查属实的,予以一票否决。
(五) 协会评价计分方法:1、参加协会活动情况占10分(缺席一次扣1分);2、向协会报送相关材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占10分(每延误上报1次扣1分,每出现1次错误扣1分);3、对违反《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章程》、《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等相关行业自律规定的,经核查属实,予以一票否决。
(六) 以上四项得分经加总测算后为营业部的总得分,经在协会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得分最高的前20名为优秀证券营业部。
第九条 表彰奖励办法
协会将公开表彰,并向优秀证券营业部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
第十条 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各会员单位于2005年1月15日前将附表填好后传至协会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