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律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区自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山东证监局烟台监管例会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辖区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协会决定近期在辖区内开展自律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淄博、泰安、临沂、日照、烟台、威海、滨州、东营、济宁、枣庄等地区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区市场秩序,强化证券营业部佣金自律管理工作,规范客户营销工作,引导各会员单位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客户服务工作。
二、 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活动由协会统一组织,分步骤、分阶段进行。检查方式采用证券营业部自查和协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 时间安排
4月16日-4月20日自查。
4月23日-4月25日上报自查报告。
5月2日-5月31日现场检查。
四、 工作要求
1、各会员单位对此次检查应给予高度重视,不走过场,要按照自律公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自查计划。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报告报送协会指定邮箱。
2、各会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协会的现场检查,以确保协会现场检查有序进行。
3、本次检查范围为自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佣金情况。
4、各会员单位在协会现场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发现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对于不配合检查、弄虚作假、故意刁难检查人员等情况,将从重处罚。
联系人:蒋鲲鹏 刘君
电 话: 0531-86131783、86131782
邮 箱:sdzqxh@163.com
特此通知。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