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加强整治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整非宣传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3年9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整治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整非宣传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政协发[2013]168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中证协2013年整非工作计划及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对辖区会员单位开展 “加强整治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整治利用网络等媒体开展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以下简称“整非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各会员单位开展“整非宣传月”工作情况汇总上报中证协。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本次活动第一责任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于10月9日前报送至协会。
二、各会员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整非宣传活动,各会员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开展其它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各会员单位要及时向协会报送本单位开展整非宣传活动的工作信息,并于10月31日前向协会报送整非宣传活动总结材料及活动开展的照片、视频等资料。
四、10月14日起,协会将对各会员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组织,活动开展不力的将做出处理,对活动开展好的将视情况年终进行表彰。
联 系 人:蒋鲲鹏
联系电话:0531-86131783
报送邮箱:sdzqxh@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doc
山东省证券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